2024年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又提高,淮安社保标准已出台
近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4年淮安市被征地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2024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
根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淮政规〔2022〕12号)规定,2024年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调整为12.9428万元,自2024年1月起执行。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计算依据
根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 号)第九条规定:
各地根据苏南、苏中、苏北三类地区的划分,分别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的最低筹资标准。
安置补助费全额抵缴的,苏南地区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80,苏中、苏北地区最低筹资标准分别为苏南地区最低筹资标准的90%、80%。
安置补助费不抵缴的,其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述标准减去安置补助费金额。
地区划分
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地区分类表
类别 | 地区 |
苏南地区 | 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
苏中地区 | 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
苏北地区 | 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 |
2024年江苏各地标准
202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494元,由此可得出2024年全省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如下:
1.苏南地区为:
4494×20%×180=161784元
2.苏中地区为:
4494×20%×180×90%=145605.6元
3.苏北地区为:
4494×20%×180×80%=129427.2元
与2023年标准比较情况
2023年与2024年标准对照一览表(单位:元)
类别 | 2023年 | 2024年 | 增加量 |
苏南地区 | 153000 | 161784 | 8784 |
苏中地区 | 137700 | 145605.6 | 7905.6 |
苏北地区 | 122400 | 129427.5 | 7027.5 |
注:2022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250元。
江苏各位友友现在明白了吗?不明白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评论、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