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指引/名词解释-发包人

2024-09-13 10:03:09 作者:高声律赋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又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项目法人、合同“甲方”。

发包方式: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发包有两种方式,即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合同订立义务和检察权;2、竣工验收;3、竣工结算;4、诉讼权利。

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1、发包人原因致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2、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3、发包人原因致勘查、设计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4、工程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806条的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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