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政策来了,你愿意申领一块荒漠当“漠主”吗?
如果有机会让你申请一片荒漠当“漠主”,你会在这片土地上做什么?本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指出,探索集体荒漠土地市场化路径,设定土地用途,鼓励个人申领使用权。
具体申请操作文件尚需等待,但网友可以通过此前的岛主申请办法,提前模拟体验一下漠主的申请流程。2013年1月2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印发的《海南省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中,提出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申请人应向海岛所在市县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图;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送审稿);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送审稿);相关资信证明材料等,即可成为一岛之主。
成为一个岛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不少网友的梦想
“漠主”们可享受这些“花样利好”
《意见》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创新、创业。对企业,鼓励各类企业在西部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公司。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西部地区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深入推进主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乡村,总结城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市)民变股东”等改革经验,探索“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新机制。对个人,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允许退休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创业。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只要善于利用政策东风,你也可以大漠中诗酒天涯
国家给了“四个环境”配套政策和财税金融政策
国家出台的《意见》为“漠主”们配套了“四个环境”——确保2020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明显改善。此外,财税和金融政策也配套为“漠主”们保驾护航。财税上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资金测算分配办法;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计算范畴等。金融上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上,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支持力度。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依法合规探索建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等。
《意见》还提出,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西部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此外,深化资源性产品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建立健全天然气弹性价格机制和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
高能耗企业或将迎来西部发展新机会
《意见》明确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总体来说,西部地区环境容量比中东部更大,《意见》的出台对现有中东部地区符合环保能效标准但能耗大的高载能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意见》还明确了要优化能源供需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如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等。“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电网调峰能力建设,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的解决也将进一步加强。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不变,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坚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保障好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保护好冰川、湿地等生态资源。
支持青海、甘肃等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大力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贵州、青海深化国内外生态合作,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绿色发展。落实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推动西部地区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探索低碳转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