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2024-08-02 13:47:21 作者:胡海军A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属于商业行为。

2、目的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是福利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是商业行为,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只有在有盈利的前提下才可能开展此类保险。

3、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由法律规定,什么群体参加什么保险,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是一个契约关系,只要双方达成协议,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4、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分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很多参保人在参保时都有国家补贴。基金不足时,也有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5、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养老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也就说,参保人不必担心能否享受。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具有风险性。

6、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尽管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保险。但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两大支柱,两者都是不可或缺、不可偏废的。因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形式各样的风险日趋增多,这些风险已超出狭义上的社会保险的问题。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和支持,解决社会公众面对的更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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